
【必备】工作方案模板集锦十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作方案 篇1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我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根据市交通局关于“打非治违”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我区交通实际决定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中央、省和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加强对“打非治违”的组织领导,严格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
(一)打击重点
1.道路运输
(1)营运车辆或从业人员无相关营运或从业资格证照、证照不全或过期的;
(2)营运车辆超载出站的;
(3)非法违法从事道路运输的。
2.交通建设工程施工
(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单位不依法组织施工、监理招标,不按规定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含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规避监管,非法违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2)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3)证照被撤销、吊销,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4)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5)工程项目未按要求提取、使用、计量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的;施工单位现场专职安全员数量未按要求配备的;使用不合格材料或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监管制度和设备进场验收制度不全或制度执行不到位、或者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施工单位一线人员未经安全培训上岗的,或者未办理施工意外伤害保险的。
(二)治理重点
1.共性隐患和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的;
(2)隐患排查治理、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
(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4)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
(5)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7)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
(8)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缺失的。
2.交通建设工程施工
(1)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违法指定分包工程的;
(2)未依法依规落实防坍塌、防高空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3月中旬—4月中旬)
深入宣传发动,把“打非治违”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一线。迅速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通过“四不两直”暗访暗查,摸清非法违法的底子。特别要督促企业落实“治违”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系统,立查立改违规违章行为。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4月下旬—6月)
针对排查摸底和暗访暗查发现的问题,在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落实关闭取缔措施。开展全面检查督导,对非法违法突出的地区和领域,按照分片包干制度,责任领导带队深入现场集中打击,推动“打非治违”工作扎实开展。
(三)“回头看”阶段(7—8月)
对前期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责任制、隐患台帐、隐患整改、行政问责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查漏补缺或“回炉补火”。
(四)第二轮集中排查整治阶段(9—10月)
启动第二轮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段工作成果。对“打非治违”工作再次开展全面检查督导。
(五)巩固提高阶段(11—12月)
全面总结“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有针对性的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将“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行动的领导,我局成立区交通运输局“打非治违”行动领导小组,由汪继槐任组长,袁波、杨坚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安全科。汤志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严格落实行政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
(二)积极促进乡镇政府和管理处“打非”和企业“治违”主体责任的落实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乡镇、管理处承担“打非”主体责任,企业承担“治违”主体责任。加强与安监、公安、工商、住房与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和联动,对排查出来的非法违法单位依法进行核查,报请管委会依法作出关闭取缔决定并组织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严格督促企业抓好自查自纠及治理安全隐患,对“治违”工作不落实、搞形势走过场的企业,要采取法律、经济等综合措施进行严肃处理。
(三)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客运告知制度和加强安全教育,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文化进单位、进乡镇、进班组、进车船、进家庭的“五进活动”,采取志愿者行动、媒体公益广告、知识竞赛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形式,引导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和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营造“打非治违”浓厚氛围。
(四)加强媒体和社会监督,严格考核问责
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公布“打非治违”目标任务、责任人员、排查治理情况,使整个“打非治违”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要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要强化督查督办,邀请新闻媒体一同明察暗访,报道和曝光正反面典型,树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 ……此处隐藏13839个字……后的新增耕地面积20xx元/亩的标准拨付给县国土房管局(其中:按667元/亩的标准支付项目所在地国土房管所);二是按确认后的新增耕地面积20xx元/亩的标准拨付给土地整理中心;三是按确认后的新增耕地面积20xx元/亩的标准拨付给乡镇人民政府(其中:按667元/亩的标准支付项目所在村民委员会)。项目进入施工阶段后,县财政支付工作经费的30%给部门和乡镇。
(三)利益分配
1.指标进入市农村土地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地票”指标交易完成后,除去建设用地复垦成本后的利润按以下比例安排使用:10%留乡镇、村,用于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建设,其余部分留县财政作为全县建设用地复垦发展基金和其他涉农建设资金。
2.县土地开发公司所需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投资款及利润待取得合格证后由县财政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专户中拨付。
六、补偿补助标准
(一)对未转户退出农村宅基地的农户的补偿
1.房屋拆迁补偿:根据房地产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分别按砖混结构300元/㎡、砖木结构240元/㎡、土墙结构180元/㎡三个标准进行补偿(注:凡获得国家移民、异地扶贫和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等有关政策补偿补助的,此项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2.节约宅基地补偿:按房地产权证载明面积,按20元/㎡标准进行补偿。
3.其他补偿:对拆除的构筑物、简易房等参照我县现行征地补偿标准据实补偿,对宅基地内的其他附作物按20xx元/亩包干补偿。
(二)对转为城镇居民并退出农村宅基地的农户的补偿
除按(一)标准进行补偿外,还增加购房补助。补助标准为:以一个房地产权证为一户,在主城区(或县外)购房的按10000元/户标准补助,在县城购房的按15000元/户标准补助,在乡镇购房的按8000元/户标准补助。
七、考核奖惩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稳步实施。县政府将把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年终考核,对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的乡镇,由县财政按每亩200元的标准给予工作经费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乡镇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扣减相应比例的工作经费。
工作方案 篇9一、指导思想:
为了更加重视学生德育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德育阵地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让学生在参与中体验,在活动中感悟,促进了学生和谐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二、领导小组:
组长:
三、具体措施:
除充分发挥共青团、班主任的组织作用外,我校还必须注重以下“四个阵地”建设。
(一)校园环境阵地。
1、时刻保证校园环境整洁。
2、办好文化长廊,争取两周一更换内容。
3、美化校园内原有景点,书声广场,读书亭,智慧泉等,让校园的一草一木、一亭一景无时不成为鞭策、激励学生的眼睛。
4、校园广播建设,做到天天有内容。
(二)课堂教学阵地。
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应根据各个学科的特点渗透德育,让学生在学好各科知识的同时,收到德育熏陶。
(三)课外活动阵地。
1、组织学生读经诵典活动,阅读中华传统美德读本、爱国主义教育读本等书籍,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和传统美德意识。
2、利用升旗仪式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理想、前途教育。
3、在重大节日和纪念日,举行文艺汇演、书法、绘画、演讲比赛等活动,增强学生爱党、爱祖国、爱人民的思想感情。
4、定期组织团员到象河福利院进行慰问演出,对学生进行孝敬教育。
5、组织学生在后山林地进行植树劳动,使学生在实践中接受爱劳动等教育。
这些活动的开展,既丰富了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又使学生受到良好的德育渗透。
(四)社区德育阵地。
1、利用家长会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让学生和家长一起观看感恩演讲。
2、组织学生到盐池社区进行打扫街道等公益劳动,培养学生爱家乡爱社会的良好品行。
3、请法制副校长到校为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工作方案 篇10校内各勤工助学用工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勤工助学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勤工助学的育人功能,在广大学生中倡导吃苦耐劳、自强自立的学习生活风尚,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xx-20xx学年勤工助学考核评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勤工助学先进单位申报条件
1.认真执行《宝鸡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勤工助学活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积极做好勤工助学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有完善的实施办法和监督机制;
2.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岗位审查严格;
3.认真做好岗前培训和上岗指导工作;
4.注重做好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思想工作,注重培养勤工助学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能够按要求为上岗学生填写《勤工助学成长手册》相关考评内容;
5.定期检查勤工助学工作开展情况,有考核,有记录;
6.严格按章办事,按要求报送《宝鸡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考核表》、《宝鸡文理学院勤工助学酬金发放签字表》,及时发放勤工助学酬金。
(二)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报条件
1.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规,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品德良好,态度端正,在勤工助学学生中有很好的表率作用;
2.能够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奋发向上,乐于奉献;
3.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虚心学习,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勤工助学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
4.在勤工助学岗位上能依时守时,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工作能力较强,能较为出色地完成用工单位交办的工作,并能如实登记劳动时间;
5.坚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评选年度内在岗,且在岗时间不少于10个月;
6.评审年度内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7.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评选年度内所修全部课程须及格,无不良记录;
8.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相关征文活动;
9.认真填写《勤工助学成长手册》。
二、评选名额
校勤工助学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核结果,确定排名前30%的申报单位为当年勤工助学先进单位;各用工单位可按照不超过单位参加勤工助学学生人数的10%推荐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名额不足1名的用工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学校最终确定勤工助学先进个人。
三、表彰奖励及相关要求
勤工助学先进单位及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学校为其颁发奖牌或荣誉证书,并进行表彰奖励。
各用工单位于6月12日前将《量化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自评打分表》(见附件1)及相关申请、证明材料;推荐学生的《勤工助学岗位先进个人申请表》(见附件2)报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电子邮箱:)。